水富发布通告,摩托车、电瓶车停放有规矩~
2020-11-19推荐新闻阅读量

关于规范城区街面人行道等

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的通告


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街面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停放,保持市容秩序整洁、安全有序,提高道路通行效率,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工作、生活环境。水富市城区现已统一施划摩托车、电动车停车泊位,根据《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《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街面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1.车辆停放时,车头应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整齐有序停放,不准越线或随意乱停放。

2.禁止摩托车、电动车以外的其它车辆停放在摩托车、电动车停车泊位内。

3.禁止将车辆停放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的公共区域,违者将依据《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《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》实施处罚。

良好的市容秩序要靠广大市民共同维护,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、自觉遵守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水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
2020年11月8日 

来源:水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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